
《方案》指出,广东省丘陵山地多,地势起伏大,部分山坡陡峭,地质构造较为复杂,同时受人类工程活动影响,地质灾害易发多发、威胁严重。粤东西北地区地形多为中、低山和丘陵区,人多地少,居民建房多依山削坡而建,存在大量削坡建房风险点,韶关、河源、梅州、茂名、肇庆、清远、云浮等地尤为集中。
截至2019年7月26日,全省共发现地质灾害隐患点5865处,威胁总人口27.77万人,潜在经济损失82.73亿元。其中,威胁100人以上的特大型和大型地质灾害隐患点有482处,威胁 10人至100人的中型地质灾害隐患点2560处,威胁10人以下的小型地质灾害隐患点2823处。
对此,《方案》提出,在治理过程中,要重点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综合治理。通过釆取避险搬迁、工程治理和专业监测等措施,2020年到2022年分别按照40%、30%、30%的比例,全面整治全省482处在册大型及以上地质灾害隐患点,保障18.64万受威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