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是“五级三类”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中的一级,是对本行政区域开发保护作出的具体安排;不需要报国务院审批的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由省级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明确规划编制审批内容和程序要求。
批复指出,六县(市)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发展和安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深化实施国家和省重大发展战略。根据规划,兴化市将着力建成江苏省历史文化名城、苏中地区重要工贸城市、里下河田园水乡旅游城市;靖江市将着力建成苏中智能制造基地、滨江宜居港口城市;泰兴市将着力建成扬子江畔先进制造业基地、江苏中轴跨江融合节点、沿江美丽宜居城市;沭阳县将着力建成中国花木之都、江淮生态经济区重要支点城市;泗阳县将着力建成江淮生态经济区新兴增长极、大运河畔美丽生态宜居城市;泗洪县将着力建成江淮生态经济区绿色创新实践基地、洪泽湖畔湿地生态旅游城市。
批复要求,六县(市)要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要促进农业空间结构优化,推动农业安全、绿色、高效发展;加强生态空间的保护和管控,开展生态修复,持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构建等级合理、协调有序的城镇体系,加强城乡融合发展,优化镇村布局,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严守城镇开发边界,严控新增城镇建设用地,做好分阶段时序管控。此外,还要加大存量用地挖潜力度,推动地上地下空间复合利用,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批复明确,六县(市)将不断提升城乡空间品质,构建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要优化中心城区空间结构和用地布局,统筹布局教育、文化、体育、医疗、养老等公共服务设施,合理安排居住用地,推进社区生活圈建设;严格城市蓝线、绿线管控,系统建设公共开敞空间,稳步推进城市更新;落实历史文化保护线管理要求,保护好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及其周围环境,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强化城市设计、村庄设计,优化城乡空间形态,彰显富有地域特色的城乡风貌;完善城乡各类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基础设施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健全公共安全和综合防灾体系,保障城市生命线稳定运行,提高城市安全韧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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