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方案》明确,在编制规划时,要采用国家统一的测绘基准和测绘系统,建立国土空间规划数据库。完善全区统一、市县同步的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推进政府部门之间的数据共享及政府与社会之间的信息交互。统筹建设自治区、市、县三级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对所有国土空间分区分类实施用途管制。在城镇开发边界内的建设,实行“详细规划+规划许可”的管制方式;在城镇开发边界外的建设,实行“详细规划+规划许可”和“约束指标+分区准入”的管制方式;对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重要海域和海岛、重要水源地、文物等实行特殊保护制度,实行差别化管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