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职责为统筹推进国家和省自然资源相关政策的实施;审议自然资源保护、利用方面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协调解决土地、矿产、森林、湿地、水、海洋等自然资源管理中遇到的重大问题;检查自然资源相关政策和工作部署落实情况。
该委员会由市长担任组长,分管自然资源管理的市领导担任副组长,发展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自然资源局等16家单位主要负责人以及蓬江、江海、新会3区区长,台山、开平、鹤山、恩平4市市长任成员。
近年来,江门市自然资源局发挥职能作用,重点抓好统筹战略谋划和争取创新突破,利用该市是全省用地用海用林并联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城市的政策优势,加快推进黄茅海跨海通道项目用地用林用海手续办理。
目前江门市自然资源统筹管理委员会已在其协调框架内设立土地管理专责小组,并将结合工作实际适时增设其他专责小组,为强化自然资源统筹管理,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