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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地理信息标准体系的制定情况

来源:国家地理空间信息中心 2019-08-01 阅读:771
  
自上世纪80年代初以来,我国就开始地理信息标准化工作,走的是一条自主发展的道路,即充分吸取国外先进经验和教训, 从我国的实际出发,结合GIS技术发展的需要,制定和发布实施了若干急需的标准,建立了相应的学术组织,培养了一批从事地理信息标准研制的高、中级人才,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是我们制定的标准着眼于实际应用,以满足当前的需求,其特点是"遇到了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能在本部门、本系统使用是第一需要"。在解决了一个个的局部标准化问题后,再去做整体标准化工作。思路模式为"从局部到整体,从特殊到一般"。因此国内标准的针对性较强,在处理单纯对象时效果显著,但在处理复杂对象或解决整体标准化问题时则难于归纳和统一,致使已有的标准化工作基础难以利用,许多标准化工作不得不重新开始(李小林,2003)。涉及到标准框架方面的项目成果有:在"八五"期间,国家测绘局测绘标准化所编制了《测绘标准体系表》(ISBN-7-5030-0931-4)图1;"九五"期间编制了《地理信息标准体系》(C95-07-01-01);2000年10月,国家地理信息协调委员会组织,由中国测绘科学研究院负责完成了《国家基地理信息共享标准体系》;由国家计委国土地区司、国土开发与地区经济研究所和中国测绘科学研究院共同完成的"国土资源环境和区域经济信息系统指标及标准体系框架研究"工作。该工作的成果之一是"国土资源、环境与地区经济信息系统标准体系框架" 图2。在该框架中标准体系的第一层分为四类,它们分别是:系统通用基础标准、系统建设标准规范、系统应用标准、系统管理法规。2000年中国测绘学会承担完成的《测绘质量体系模式研究》等项目。另外还有《国土资源标准体系表》图3、《军用数字化测绘技术标准体系表》图4、《海洋测绘标准体系表》图5。"九五"期间制定的地理信息标准体系表,主要是一个层次的二维表形式的结构,没有表现出标准与标准之间的逻辑关系。国家地理信息标准体系表在以往工作的基础上,采用UML工具,已经一个初稿。将继续征求意见和修改完善,尽快推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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